江苏面向青少年开展信息创新人才培养******
科技日报讯 (记者张晔 通讯员季天宇)近日,在南京举行的第二届江苏软件产业人才发展大会发布了江苏《信创人才“芯火”行动倡议书》,并进行了“芯火”公益捐赠签约,该倡议书标志着江苏将面向青少年开展信息创新人才培养。
据悉,《信创人才“芯火”行动倡议书》倡议各方立足江苏省软件产业发展重点领域,将新时代人才工作的触角延伸至青少年培养阶段,全面提升江苏信创人才培养和储备能力。
南京大学教授谢俊元表示,希望通过“芯火”行动帮助更多学校享有优质信创教育资源,并以此促进中学教育与大学教育衔接,以促进就业、适应产业需求为导向,为青少年信创人才不断涌现和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。
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、机关党委书记姜良指出,软件作为数字经济的核心产业,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灵魂。目前,全省拥有南京、无锡、苏州3个软件名城,还拥有7个国家级软件园以及25个省级软件园,全省纳入统计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达4922家,这些数字的背后都离不开人才的支撑和人才服务“软环境”的营造。
“与此同时,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,江苏仍然面临着核心关键技术人才结构性短缺、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度不足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不高等问题。”姜良表示,软件人才是软件发展的第一资源,希望此次大会能够起到激励、聚力的作用,聚焦产才融合、产学合作,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,以更加开放自信的心态,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高质量发展的事业中来,共同打造江苏软件产业人才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圈。
透支信用卡逾期不还 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(以案说法)******
【案情】薛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信用卡,后持此信用卡多次消费,共透支78061元。截至最后一次还款,薛某尚有58061元本金未还。经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,薛某仍未归还。之后,薛某被公安机关查获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超过规定期限透支,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未还,恶意透支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,应予惩处。鉴于薛某自愿认罪,且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,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,遂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1万元。
【说法】法官表示,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相关规定,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。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〈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〉》的相关规定,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,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,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“恶意透支”。
法官提醒,现实中一些人认为,透支信用卡不按时归还,只相当于一种民事借贷纠纷,大不了被起诉后做“老赖”,不会被判刑。这种观点是错误的。对持卡人来说,要理性使用信用卡,树立科学消费观念,出现信用卡透支一定要及时偿还,避免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;同时,如果恶意透支逾期不还,还可能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(人民日报 记者 倪 弋整理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